第一条 投标须知
一、 工程名称:博奥克生物科技大厦装饰工程。
二、 工程建设地点:聊城开发区聊牛路东首
三、装饰面积:约13000平方米。
1、建筑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2、投标及进场条件:本工程要求根据甲方设计施工图纸,作为投标的进场条件。
3、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墙面干挂瓷砖、室内乳胶漆、顶面硅钙板及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一楼室外钢化玻璃肯德基门安装等,本次招标施工楼层为1.2.3.4.10.11层,施工项目详见施工图纸。
第二条 招标方式及原则
1、 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2、本工程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 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具有国家建筑装饰施工资质的单位。
2、 投标人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工期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尽量提前。
3、投标书按甲方要求的施工项目清单进行报价,报价时按设计说明带材料样板,开标时间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
4、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能证明自己具有,足够的资产和能力有效履行合同,并将下列证明资料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2)乙方提供完成本招标工程所需的主要机具、设备、设施及现场管理人员清单。
第四条 投标保证金
1.本招标文件200元/份。
2.为保证招标项目的顺利进行,投标人报名即缴纳2000元报名费报名,本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一起退还。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向甲方财务部缴纳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无息予以退还。
5. 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接到未中标通知后当日无息退还给投标人。
第五条 合同形式付款方式
1. 本招标工程采用清单报价形式。合同由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共同签订。
2.投标项目要详细,如在本工程中出现漏项、属乙方责任列为乙方赠送项目,甲方不再增加费用。
3、乙方在施工中,如工程质量经专家、甲方代表及权威机构认定,工程效果与甲方提供的效果图不符或综合认定为制作粗糙、不合格,乙方自行撤离工地,甲方不支付任何工程费用,合同终止。
4、工程竣工,如验收不达标,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项;综合验收合格后,一次拨付至总造价的95%,并留余款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满,如乙方履行合同,七日内一次结清。
第六条 工程工期及要求
1、开工时间:以通知时间和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 工期:合同签订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以竣工报告为依据,每拖延一天,罚款2000元,在总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除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3、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如出现一切质量问题、损坏甲方材料和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损失,并立即进行修复和责任赔偿。乙方施工期间要注意安全,施工期间出现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4、乙方要注意保护甲方财产,损坏照价赔偿。
第七条 开标与评标
(一) 开标
1. 招标人自行开标。
2. 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的合格性进行检查。
3、招标以综合价位合理又不高于标的、工程施工质量标准高、工期快、投标方实力大,为中标依据。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中标人在签约阶段,若违背本招标文件基本原则,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或对本合同条款提出原则性修改,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原中标人承担;
2、 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负责任何费用。
3、 招标人拥有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4、甲方联系人电话:
阮树立:15166537568
刘根芳:18763513300
李连彬:13563578316
李广银:18963577799
徐 财: 15306350500
山东博奥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