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 “全国交通安全日”。在“全国交通安全日”里话安全,非常有必要。
今年的12月2日,是我国第三次全国交通安全日。近日,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以“抵制三超一疲劳”(即抵制“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为重点,组织开展今年12月2日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使交通参与者摒弃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以推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在全社会树立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国务院在2012年7月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全国各级公安、文明办、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司法行政、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弘扬依法治国理念、深化平安中国建设、推动我国道路交通文明进程的有效载体,围绕主题组织开展六大活动。
开展“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针对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坚持严格执法、常抓不懈,准确研判违法行为发生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合理部署警力,在城市、高速公路组织违法整治统一行动,在农村地区组织执法小分队巡查纠违。
开展“志愿服务我参与”活动。各级文明办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动员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结合地区实际,开展志愿服务。组织驾校学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事故受害者家属、青年学生、离退休人员等不同人群,以交通安全宣讲、交通违法劝导、宣传资料发放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
开展“文明交通我践行”活动。各级文明办发动新闻媒体开展“文明旅游·礼貌乘车”主题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中小学校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切实送交通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推动“小手拉大手”,让学生知危险、会避险,让家庭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交通文明水平。
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企业、驾驶培训机构开展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
开展“交通法规我知晓”活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将“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纳入今年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当中,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开展“违规企业大曝光”活动。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事故调查,公布一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运输企业(单位)名单,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剖析原因、教训,强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
我们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好这次宣传活动,推动“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周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为切实增强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安全日源于事故报警电话“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之所以定在每年12月2日,主要是因为“122”是我国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已经广为人知,同时,12月份我国大部分地区已经进入冬季,受雨、雪、雾等天气因素影响,交通事故进入相对多发的时段。交管部门希望通过开展集中主题宣传活动,倡导文明交通理念,有效地预防和避免道路交通事故。
随着2012年7月国务院正式确立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两组数据也形成了不可忽视的反差。
一组数据:
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2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53亿辆。其中,汽车(含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1.41亿辆,摩托车9467万辆,挂车193万辆,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1547万辆,其他机动车2.4万辆。目前已有广东、山东、河南、江苏、河北、浙江、四川、云南、广西9省份的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000万辆。
目前,我国汽车急增。2014年前两个月,我国汽车月增超过160万辆,载客汽车占汽车月增量的95%,其中小型载客汽车增长迅猛。截至2014年2月,我国机动车驾驶人为2.83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2.23亿人。广东、山东、江苏驾驶人数量超过2000万人。从驾龄分析,机动车驾驶人中驾龄不满一年的占8.39%,驾龄在一年至三年之间的占27.81%,所占比重最大。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但总量仍然较大,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
另一组数据:
据介绍,截止到目前,全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或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有4227起,造成798人死亡,其中,驾驶机动车肇事造成739人死亡,驾驶非机动车肇事造成55人死亡。
据了解,行人作为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闯红灯更易遭遇车祸,而且,机动车在有信号灯的路口“抢秒”危险性很大,如红灯还有一两秒变换,驾驶人就启动车辆,或看到绿灯只剩下两三秒就加油冲过,甚至有的车辆还尚未通过交口时信号灯就变了,司机干脆不踩刹车就直接闯过去,这样往往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因素。
据交警介绍说,交通事故的起因大多都与交通违法有关,对于机动车而言,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超速、逆行、开车玩手机等,都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对于行人来说,翻栏杆、闯红灯、低头玩手机等是诱发事故的主因。
交警提醒,要想从根源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最主要的就是提高市民的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现在,有的市民交通意识不强,经常闯红灯,而且交通违法人数中,最多的就是是行人闯红灯。我们在交通安全日,针对客运车辆是否超员,货运车辆是否超载,机动车超速等三超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治,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因此将这一天设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为的就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2013年国庆长假期间,全国道路水路共运送旅客6.15亿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6%。
道路水路运输行业未发生重大等级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截至10月7日15时,交通运输部接到各地报告道路营运车辆事故28起,事故共造成43人死亡,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7.7%和44.9%;水上交通事故3起,共造成4人死亡或失踪,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62.5%和75%。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共处置海上险情12起,涉及遇险船舶12艘、遇险人员103人,经全力救助,96人获救、3人死亡、4人失踪。是喜是忧?我认为就是1人死亡都是忧!交通安全上政府交管部门如何更好作为,我们每个交通参与者如何共同参与,严处严罚固然重要,长期安全教育不能缺,不要安全日来了轰轰烈烈,安全日过了依然故我!
每年出现的交通事故,其中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尤为突出,不系安全带、不遵守交通信号、闯红灯、争道抢行、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不文明的交通陋习还相当普遍。绝大多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都伴随着不文明交通行为,大多数不文明交通行为人都存在较深的交通陋习,不文明交通行为也已成为影响人们安全畅通的根本性、源头性因素之一。
交通需要人人文明,文明行路路畅通。
交警部门表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交通信号也将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等,兼顾各种交通参与者的通行权利科学设置、调整。对市民反映多、交通状况拥堵、矛盾纠纷多的道路、路段、路口,将组织专家、行家研究论证,并科学改进、合理分配交通参与者的路权,保证不同方向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等交通流,在独立的通行时间里,安全、有序到达目的地。
交通信号也将注意在减少机动车交通延误的同时,为行人通过道路和路口分配适当的等待时间,提供充裕的通行时间。如果发现交通信号在设置条件、安装方式、排列顺序、安装位置以及使用和管理中存在问题,交警部门将和相关部门一起及时查明原因并整改,防止因管理不科学、硬件设施不完善诱发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
现在城市交通发展很快,道路也宽了、平了。为什么还经常出现交通事故。原因有多方面,关键还是要慢一点:开车的慢一点,注意一下其他车辆和行人;骑车的慢一点,不要去抢别人的车道;走路的也慢一点,看好信号灯,注意安全。发牢骚和咒骂也慢一点,想一下,停一下,彼此礼让。行人过马路一定要走斑马线,不要跨越交通安全栏杆。这是笔者近日在一城市看到的,因翻越隔离栏而引发的事故。一女子在距人行天桥10米的地方违法翻越隔离栏,在机动车道内被车辆撞倒,随后又有另一辆轿车驶过伤者倒地位置,两辆车出事后都没有抢救伤者并逃逸,伤者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笔者几乎每天都要送孙子上学。回来后走到十字路口时,专门统计了一下,在十字路口,10分钟里有4个红灯行人禁行,有3次都是行人不愿等待闯灯抢行。十字路口向东方向车多速度也快,在一辆接着一辆的车流中一个老大妈慢慢地穿过车流向马路对面移去。她看到前后车辆之间空隙较大就赶紧挪两步,前后疾驶的车辆擦身而过,老大妈站在路中间,衣角几次被车辆带起,让人不禁为她捏一把汗。
作为交通参与者中的一员,笔者向市民发出倡议,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摒弃危险驾驶行为——开车吸烟、打手机、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实线并道插队、超速、闯红灯、强超抢会车。莫抢莫挤、莫酒驾、莫斗气、平平安安把家还。不管是开车的,还是行人,切记一个慢字!安全文明出行!!
还要掌握基本的交通常识。在多数人眼里,110、120、119……这些报警求助电话是基本的生活常识,但你知道122吗?
122,是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994年开通就已投入使用,一些市民都会有印象。笔者注意到许多公共电话亭上,122与110、119、120等一起作为应急求助电话被标示出来,一些智能手机上的管家软件也有拨打122的功能,可还是有不少市民没有注意和了解122的作用与功能。
110原来是盗(匪)警报警电话,随着公安机关逐步扩大职能,拓宽服务范围,2000年开始全国各地110服务台成为综合报警服务系统。2003年,全国第二十次公安会议明确提出,从2016年开始,用3年时间在县市公安机关逐步实现110、119、122“三台合一”。
交警部门表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交通信号也将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等,兼顾各种交通参与者的通行权利科学设置、调整。对市民反映多、交通状况拥堵、矛盾纠纷多的道路、路段、路口,将组织专家、行家研究论证,并科学改进、合理分配交通参与者的路权,保证不同方向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等交通流,在独立的通行时间里,安全、有序到达目的地。
交通信号也将注意在减少机动车交通延误的同时,为行人通过道路和路口分配适当的等待时间,提供充裕的通行时间。如果发现交通信号在设置条件、安装方式、排列顺序、安装位置以及使用和管理中存在问题,交警部门将和相关部门一起及时查明原因并整改,防止因管理不科学、硬件设施不完善诱发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
今年是第3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等多部门将围绕“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主题,联合部署“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进一步在全社会强化交通规则意识、文明礼让意识,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与汽车社会相适应的交通行为规范。有了交通行为规范,才会有安全和谐的社会;才会有幸福安全的家庭和幸福安全的生活。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将在丰富完善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解决了安全生产“摆位”问题,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了政府安全监管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方面作了完善。
总之,我们在出行时,要按照新修正的《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来执行,在全国中小学校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切实送交通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推动“小手拉大手”,让学生知危险、会避险,让家庭知法、懂法、守法;行人不与机动车抢行、不闯红灯;要一看二慢三通过,各行其道讲文明,高高兴兴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这样才能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交通文明水平。